长春实验中学前身为吉林省长春高中(解放后城区第一所独立高中)后,国民政府重建为长春师范学校和吉林省长春高中。长春实验中学名称于1979年4月恢复。
长春实验中学有初中、高中、国际部,是吉林省首批重点中学,是国家示范高中、国家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教育部教育研究基地示范学校、国家外语教学研究示范学校、国家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国家优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俱乐部成员。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前夕,长春市只有8所普通中学,48个班,997名学生,218名教职员工;1948年10月19日,长春市解放后,人民政府立即开始恢复工作。10月底,城市中学合并为市立第一中学、市立第二中学和市立女子中学。到11月,这三所学校共有40个初中班,4494名学生;58名高中班,1408名学生;217名教职员工。
1949年,投奔解放区的长春市民陆续回城,越来越多的中学生来复学。同年5月,长春市政府在省高中旧址筹建临时中学,从初中预备班到高中三年级共有42个班。同年9月,人民政府将临时中学高中与市一中、市二中、市女中合并,在临时中学原校址(西二条13号)成立吉林省长春高中。学制为三年。校长兼任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李磊,是长春实验中学的前身——第一所独立高中是长春解放后在城区建立的。
学校占地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音乐厅、体育馆、大型餐厅和学生公寓。学校有小山和湖泊,树木覆盖率为46%。
学校形成了高中、初中和国际部“三部格局”。其中,高中有60多个教学班,初中有40多个教学班,国际部有5个教学班,共有110多个教学班,学生总数达到6000多人。
学校教职工400余人,专职教师300人,特级教师10人,高级教师180人,研究生学历260人。有国家、省、市骨干教师、教学新秀、科研名师、国家、省学科带头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省市十大教师、全国、省市竞赛优秀教练、省、市学科中心组成员等230余人。
长春实验中学多次被评为国家文明单位、国家最幸福学校、国家五四红旗团委、吉林省模范集体、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模范单位、吉林省教育先进集体、吉林省人民满意的金牌使者、吉林省示范家长学校、吉林省教育体系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吉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模范单位、吉林省电化教育实验学校。
学校现有学生3600余人,高中三年级学生均实行寄宿管理。学校奉行“一切都是为了学生”以学生为导向,实施四个目的“关注”,关注学生的生活,关注学生的健康,关注学生的道德品质,关注学生的学习。这四个方面是有机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整体。归根结底,它是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尽最大努力创造一切有利于不同学生发展的条件,全面负责学生24小时的学习和生活。使学生的管理工作形成“文明自律”德育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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