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黄冈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办〔2022〕4)根据黄冈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努力推进城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完善招生机制,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城市普通高中整体规范协调发展。
二、招生原则
(1)城市统筹规划。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统筹管理,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招生计划,统一划定招生资格线,统一招生审批。
(2)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公平公正。严格遵守省、市普通高中招生规定,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招生机制。
(4)协调发展。科学规范高中规模,合理分配城市学生,促进城市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满足人民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三、招生学校
黄冈中学、黄州中学(黄冈外校)、黄州区第一中学、黄冈艺术高中、黄冈体育中学、黄冈菱湖高中、黄冈大光华高中、黄冈三博中学、黄冈美苑高中。
四、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市教育局统一发布了市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各学校严格按照计划招生。招生工作启动后,不再增加招生计划,市外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具体计划如下:
(2)专业学生计划。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发布2022年市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黄教发),各相关学校体育艺术专业学生的计划和招生范围〔2022〕2号和《黄冈市2022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专业学生招生考试工作计划》(黄教办)〔2022〕6号)执行。
(3)分配生计划。黄冈中学分配生计划按照《关于做好黄冈中学2022年黄冈市招生分配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办〔2022〕19号)执行。
五、录取方式
(一)设置录取批次。市区普通高中分为五个录取批次:提前批一:体育艺术专业学生(全市招生项目);提前批准2:体育艺术专业学生(黄州区招生项目);第一批:黄冈中学;第二批:黄州中学(黄冈外校)、黄州区第一中学;第三批:黄冈艺术高中、黄冈体育中学、黄冈菱湖高中、黄冈大光华高中、黄冈三博中学、黄冈美苑高中。第四批是中等职业学校。
(二)划定录取资格线。市普通高中面向市区和区乡镇各批录取资格线,由市统筹高中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学校录取批次分别划定。黄冈中学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黄冈中学在市区和区乡镇所有招生计划中应确定的分数线下的20分(含)。根据《黄冈市2022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黄教办公室),提前批准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线〔2022〕6号)执行。各学校实行县市统一招生计划生源所在地相应批次录取资格线。黄冈中学海军航班计划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网上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每批录取资格线和自己的高中入学考试成绩在线填写志愿者,提前批准只能填写志愿者(由城市特色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填写);提前批准二设平行志愿一、平行志愿二、平行志愿三,考生可填报1—三所相应的学校(由参加黄州区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填报);第二批分别设置平行志愿者1、平行志愿者2、平行志愿者3、平行志愿者4,考生可填写1-4所相应学校;第三批平行志愿者1、平行志愿者2、平行志愿者3、平行志愿者4、平行志愿者5,考生可填写1-5所相应学校。所有考生都在统一“湖北省高中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未在网上填报有效志愿者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网上录取。
(四)分批录取。各批次根据考生的分数、志愿和招生计划,在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批次有多名志愿者的,按照平行志愿者规则录取。同时录取黄冈中学统一招生计划和分配生计划。如果分配生计划未完成,将调整为统一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批次资格线和招生计划录取各普通高中。黄冈市第三批学校在黄州区乡镇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县、市、区乡镇招生计划的20%。
黄州中学(黄冈外校)和黄州区一中共有250人为黄州区乡镇统一招生计划,分数线和分校统一划定。黄州区十字路口中学、黄州区陶店中学第二批在线候选人均由黄州中学(黄冈外国学校)录取,第二批候选人必须填写黄州中学(黄冈外国学校)志愿者;黄州区堵城中学、黄州区陈潭秋中学、黄州区新河中学第二批在线候选人均由黄州区第一中学录取。第二批候选人必须填写黄州区第一中学的志愿者。非对口高中志愿填报无效。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黄冈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初中应加强招生政策和平行志愿者填写方法的宣传培训,指导考生科学合理地填写志愿者;加强学生分配政策的宣传,根据黄冈中学分配条件提前审查毕业生分配资格。各高中应设立招生班,指派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宣传、咨询和指导,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执行政策。各学校应认真落实省、市高中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录取,不得制定单独的政策;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法、收费标准,及时通知考生和家长;促进阳光招生,提高招生透明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遵守纪律。各学校要加强招生管理,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禁止虚假招生宣传,禁止恶性抢学生,禁止有偿招生,禁止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禁止超计划招生,禁止擅自降线招生,禁止擅自提前招生,禁止在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招生手续前组织学生报名费,禁止非法借学、挂学籍,禁止非法跨区域招生。违反招生规定的,严肃查处,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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