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夏彭阳县高中招生计划

宁夏彭阳县2022年高中招生计划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通知(宁教基〔2018〕10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宁教基〔2021〕13号)等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满意教育为目的,严格按照自治区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在科学分配、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指标,实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二、录取范围

报名参加彭阳县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九年级学生均可参加我县县内外高中招生。

三、照顾政策

(一)加分照顾。根据自治区中考加分照顾的相关要求,按照照照顾分数分为三类:

第一类: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中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参加录取。

1、公安英雄,因公牺牲,符合条件的因公伤残公安子女。

2、困难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驻国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

3、在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岛军现役军人子女。

4、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核等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

5、烈士子女。

第二类: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中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8分参加录取。

1、作战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2、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一类、二类偏远地区和三类岛屿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获得二等功或二等功或三等功,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

第三类: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中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参加录取。

1、一般地区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考生。

3、少数民族考生。

4、残疾人考生。

符合上述护理加分政策的考生除外“少数民族考生”护理项目由考生学籍所在的初中审核除外,其他护理项目由考生自行申请,报考学校审核,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县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后确认享受护理资格。享受多项护理政策的考生,选择最高加分项,不叠加不累计。

(二)倾斜护理。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展〔2021〕15号)相关要求,加强优质(示范)高中资源向农村倾斜,向弱势初中和登记贫困家庭子女倾斜。

1、高质量(示范)高中指标到达学校。结合九年级高中入学考试申请人数,县内外优质高中(宁夏六盘山高中、宁夏育才中学)、示范高中(彭阳县第一中学)60%按比例分配到县内各初中(以下简称“60%指标到校”)。

2、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指标到校。县示范高中实施建档立卡专项计划,专门用于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按一定比例计划彭阳县第一中学招生(县初中3%)、农村初中5%)根据各初中报名人数和全县报名人数的比例分配到学校,也就是说,县初中分配人数=县一中招生计划数×3%×(县初中报名人数/县总报名人数);农村初中分配人数=县一中招生计划×5%×(农村初中报名人数/全县报名总人数)。

3、优先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优势专业。县职业中学优势专业优先招收注册贫困家庭子女。

四、成绩构成

2022年中考总分750分,政策护理分。包括全区统考科目成绩: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物理化学140分、道德法治70分、历史30分、地理生物30分;非统考科目成绩:英语听力口语20分、信息技术15分、体育健康50分、物理化学生实验操作10分、综合素质评价25分;政策护理加分。

五、计划管理

自治区教育厅发布2022年高中招生计划后,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县高中招生规模、教师配备、住宿条件等因素,发布招生计划。同时,发布高质量(示范)高中60%指标到校计划、县一中注册专项计划、专业学生招生计划。

  六、录取原则

(一)成绩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中考总分相同的,全区统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全区统考科目成绩相同的,语文、数学、英语总分高者优先。

(二)指标到校原则。高质量(示范)高中必须在剩余计划录取前完成分配的指标到校计划录取。

(3)专业培训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政策,坚持道德培养,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注重专业学生的培养。

(四)普职并举原则。全面贯彻教育部高中招生情况。“普职大致相当”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同时推进普通职业学校招生。

七、录取程序和方法

(一)普通高中录取

1、公布最低分数控制线。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县教育体育局将公布2022年彭阳县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和县示范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

2、县外普通高中录取。县外普通高中按区、市下达我县招生计划,在完成高质量高中招生计划60%指标的基础上,选择剩余招生计划,并将招生名单报县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3、县内普通高中录取。县内普通高中招生分四批进行:

(1)自主招生。县一中按照县教育体育局指定的县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最低分数控制线进行自主招生;县三中在县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确定分数线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结束后,各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名单以信函形式上报县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2)指标入学。县一中属于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分配给学校的指标入学计划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自主招生情况统一录取。完成60%指标入学后,完成专项计划入学。

(3)特长生招生。县一中、县三中可根据本校特长生培养实际情况,按照特长生分配计划招收音体美特长生。县业余体校根据特长生分配计划向县教育考试中心提交推荐名单,统筹录取到县内两所普通高中。

县第一中学、第三中学和业余体校应在招收专业学生前制定自己的招生计划,明确招生计划、注册条件、注册时间、审计程序、审计方法等事项,完成招生,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专业学生招生相关事宜的解释和答疑工作。特殊学生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必须在县政府网站和其他媒体平台上公布,并报县教育考试中心备案。未公布或备案的招生结果视为无效。各学校未完成计划纳入下一阶段录取。

(4)计算机分配录取。完成县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县内独立招生、指标招生、特殊学生招生后,剩余计划实施计算机分配方法,随机招收县普通高中。在录取期间,将邀请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政治行为监督员和家长代表进行监督,并邀请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

(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划定后,各初中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规定进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及技校招生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宁教职成〔2020〕98号)要求,及时组织考生“宁夏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平台地址:http://zzzs.nxeduyun.com/student)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参加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所有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都将被县职业中学录取。

八、其它事项

(一)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后,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彭阳县2022年高中录取结果》。

(2)发出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公布后,各高中学校应及时向录取学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并通知注册相关事项。参加县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招生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名。

(3)学籍管理。县教育体育局根据2022年高中录取结果和各学校报名情况,于2022年9月底完成高一新生网上学籍登记。普通高中不得超过计划或无计划招生,严禁擅自招收空缺计划。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一旦建立网上学籍,将坚决杜绝高中空缺学籍、人籍分离等现象。

九、工作要求

(1)提高我们的理解,加强我们的领导能力。2022年是全面推进高中入学考试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考试组织形式、成绩构成、入学护理政策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学应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管理,成立以校长为领导的工作组,认真落实各项招生政策,确保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服务工作。根据今年高中入学考试政策变化的新特点,初中应采取多种形式,对高中招生、招生、护理、资助等政策,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方式进行专项宣传解读,指导学生理性选择高中。特别是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后,组织招生主任、校长等人员成立中等职业招生服务工作组,给予学生更多的照顾,指导学生正确填写中等职业招生平台志愿者信息,检查录取结果,打印录取通知书等,不得违反学生干预学生志愿者填写的意愿,做好服务工作。高中入学考试成绩公布后,应结合学校的特点和教师,加强招生宣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完成各项招生任务。

(3)信息披露,以确保公平性。各初中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所有报告信息的考生必须知道,严禁校长或其他学科的教师填写报告。涉及考生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如入学护理政策,必须在班级和学校范围内公布,并广泛接受监督,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4)加强监督,确保实施。在招生过程中,各高中应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认真处理。造成重大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注意事项:

还有其他疑惑?想了解更多?可以点击 【在线咨询】

(6)
佚名
上一篇:2022年银川高中自主招生
下一篇:2022年宁夏彭阳县优质(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指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