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考2022加分政策
(一)加分录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中考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参加录取。
⑴烈士子女;
⑵驻国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困难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士兵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核等高风险、高危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有子女后在该地区和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士兵子女。
⑶在消防救援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有子女后在消防救援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指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消防指挥员和消防战士,不包括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的子女。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中考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
⑴公安系统、司法行政机关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⑵由国家确定的一、二级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级岛屿部队士兵子女、因公牺牲士兵、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四级残疾士兵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平时获得二等功或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⑶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考生。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备案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二)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申报审核程序
1.候选人申报。考生应填写《黄冈市2022年高中入学考试加分优录项目审批表》,并按表格下的说明准备相关文件和材料,并于4月20日前与考生及其家长签订的《考生优录资格诚信申请承诺书》一并提交学校。
2.学校初审。学校收集考生相关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经办人签字,学校盖章确认。申请材料在公示无异议后4月30日前提交县市招生机构。
3.县、市招聘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根据“放管服”根据改革要求,考生提供的优秀录取材料由县、市招生机构汇总,并提交有关部门核实盖章。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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