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市中考招生政策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发展的统筹安排,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3+2”、省教育厅单独发布五年一贯制学校计划,确保全市高中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2%以上。
各区应安排一所公立普通高中招收本区普通高中资格线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
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各高中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学校代码、学校地址、招生范围、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
报名并填写志愿者
中考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
平台:武汉招聘综合管理平台
(一)报名
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方式及办法见《市招生办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武术招生考试)〔2022〕3号)。
(二)填报志愿
1.志愿设置
考生志愿分五批填报:
(1)提前批准:民办普通高中,志愿者1人。
(2)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志愿者1人。
(3)第二批:市示范高中、省示范高中计划单列国际部、实施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省示范高中设3名志愿者。
(4)第三批:普通高中(公立高中、民办高中)、市级示范高中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设3名志愿者。
(5)第四批:“3+2”、五年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分别设两名志愿者,可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是否服从调整”。
2.填报时间
考前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6日8日。:00至5月9日17:00。考生应在招聘平台上填写并确认志愿者。在填写志愿者截止日期后,他们不能再填写或修改志愿者。考生或家长应对考生或家长的遗漏或错误造成的后果负责。
为了满足中等职业学校的意愿,给考生更多的选择机会,普通高中入学后,考生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招生平台收集和确认职业学校的志愿者。
从5月10日到7月31日,考生可以在招聘平台上查询自己填写的志愿者信息。
(三)招生范围
中心城区公立普通高中招收中心城区学生;新城区公立普通高中招收该地区的学生。严禁新城区公立普通高中招收中心城区考生。
武汉民族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中、武汉外国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全市学生。
国际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省级示范高中各专业学校(班)的招生范围与所在学校一致。
(四)其他
1.各批学校招生计划详见各级各类学校预安排招生计划。
2.继续实施省市示范高中分配政策,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部分普通高中招生分配工作的通知》执行招生办法。各学校招收分配学生的配额占招生计划的50%。分配学生的候选人必须报名参加高中入学考试,第一批志愿者只能填写分配的高中。第二批学校的候选人不能填写第一批学校的志愿者。
3.作为特殊学生(包括体育储备人才、体育专业、音乐专业、艺术专业)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申请普通高中,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同时,在相应批次的第一批志愿者中填写相应的招生学校。未填写相应的,视为放弃其资格。申请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写相应的志愿者。
4.具有“宏志生”合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批志愿者中填写招聘信息“宏志生”不对口填报资格的学校,视为放弃资格。
5.根据教育部关于外国语学校可以单独提前招生的相关精神,拟申请武汉外国语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届初中毕业生除外)必须在报名前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前200名考生有资格填写学校志愿者(单独填写),并与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一起划线,提前录取。未提前被武汉外国语学校录取的,仍可按其他志愿者填报。
6.武汉外国语学校分配学生和资格学生不得交叉申报。
三、考试及评卷
高考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一考多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入学考试命题的通知》(教育基础部信函〔2022〕6号)要求全市统一命制试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和评卷。
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合卷)、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其中,文化课考试时间表如下:
文化课考试内容及要求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计划的通知》(武术教育基础)〔2022〕5号),考试组织工作按照《武汉市高中招生考试考试工作手册》的规定执行。
体育考试满分30分,其中体育成绩平时占15分,体育考试成绩占15分。平时体育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武汉市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术教育、体育、卫生、艺术)〔2022〕1号)规定执行;所有体育考试成绩均按15分计算,不再组织现场考试。
《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的通知》(武术教育建设)〔2022〕1号)。
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也可通过武汉招生网、武汉电信号百事通11814-8键(免信息费)和“武汉招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询。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试成绩。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聘请学科专家和有关人员进行审核,纪检部门监督审核过程,确认结果(具体措施另行通知)。
四、划线
录取前,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按批次、计划、志愿者、考生录取总分统一划定录取资格线:中心城市示范高中(第一、第二批高中)录取资格线、中心城市一般公立高中录取资格线、私立高中录取资格线、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资格线(“3+2”、五年制学校单独划线)。新城区示范高中和普通公立高中的录取资格线由各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划定,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批准。
五、录取
1.录取工作采用远程在线分批进行,严格按照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者、考生录取总分和综合质量评价结果,具体方法为:根据考生志愿者,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的,语言、数字、外部三个科目的总分;综合质量评价水平相同;如果仍然相同,物理化学(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以上排名仍然相同的,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招生计划。上述排名仍然相同的,应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招生计划。录取不得突破一般公立普通高中和私立普通高中的录取资格线。
2.新生入学时,应提前录取志愿者候选人、分配候选人、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候选人,然后按批次自愿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出录取,不得参加后一批学校的录取。中等职业学校需要面试的专业(武汉市职业学院幼儿保育专业等),由相关学校组织面试,优先录取。
3.每批招生学校首先在资格线上录取第一志愿者候选人,在第一志愿者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后续志愿者候选人;第一志愿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录取学校的下一个志愿者候选人。每批未被录取的候选人将被下一批志愿者录取。未被公立普通高中资格线录取的考生,可以被考生所在区指定的一般公立普通高中录取。
4.对于少数在示范高中招生资格线上无法按照志愿者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学校,经批准后,可以在示范高中招生资格线上征集志愿者。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将向社会公布第二批学生不足学校的志愿者信息,考生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招生平台填写志愿者。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根据考生填写的志愿者征集情况,根据考生的录取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5.位于新城区的私立高中可以根据学校的意愿,根据该地区一般公立普通高中的录取资格线招收该地区的考生,并实施计划单独列出。
6.分配学生的候选人应在分配学校的录取线下30分内录取,最低不得低于示范高中的录取资格线。分配学生未被分配的高中录取的,分配学生的候选人资格无效,可以自愿参加统一的招生。
7.招收体育艺术专业学生的普通高中,按照每批招收体育艺术专业学生的计划,按照志愿者和符合录取条件的体育艺术专业学生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第一批高中体育艺术专业学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立普通高中的录取资格线,第二批高中体育艺术专业学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立普通高中的10分,一般公立普通高中和私立普通高中的体育艺术专业学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立普通高中的30分。
8.普通高中招收体育后备人才资格考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公立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75%确定。
9.招生学校必须在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发出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印制的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武汉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10.在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同时,允许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招收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非应届毕业生,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11.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初中备案,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档案由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保管,未录取的初中毕业生档案由初中保管;初中毕业生档案的保管期限、移交、销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中考加分
武汉高中入学考试加分:20分、10分、5分。具备优秀政策记录条件的考生必须填写相关优秀记录申请表,并由有关部门认可。申请表由毕业学校确认,然后报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确认。各项优秀政策记录程序必须在4月29日前由市、区招生部门办理。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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